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旗县区财政局:
为掌握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做好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汇总等工作,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19〕7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报送要求补充如下:
一、市直属各部门
市直属各部门应当于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垂直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垂直管理要求,审核并汇总本系统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
二、各旗县区财政部门
各旗县区财政部门应当于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对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各行政事业单位
各单位应当按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及报送工作。
四、其他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在内控报告编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会计科反馈。
经验、问题、计划和建议等填报内容不得为“空”或“无”。
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人:朱红梅 崔芳
联系电话:7807500 7807227
电子信箱:bskjk123@163.com
附件:(自行下载)
1.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
2. 2018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