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财政局、会计局:
为贯彻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积极推进会计行政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时限,做好备案审核、证书发放等工作。
二、要根据本地区2018年代理记账机构的备案情况、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代理记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形成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人:朱红梅
联系电话:0478--780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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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