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与“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系统有关信息同步对接的通知
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协调,“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实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信息与“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系统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打印《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将符合高级和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信息同步至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申报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系统自助打印《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信息同步方式有定期自动同步和手工同步两种方式。定期自动同步是自治区财政厅在当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公布后,统一进行自动同步操作;手工同步主要用于处理定期自动同步情形以外的情况,即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继续教育档案查询】中点击【非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申请同步至内蒙古人才库系统】按钮进行同步。同步信息进展情况可以通过【继续教育档案查询】页面“高级评审是否已同步至人才库”查询 。
二、自助打印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证明
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证明直接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使用单位可以扫描证明上的二维码进行核实,也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公众查询】中查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情况,按人社部门要求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
三、其他情况
如有上述未包含的其他情形需要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信息与“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系统同步的,需要联系“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0471-4931460)或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