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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
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研究决定,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调整为2022年8月举行,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于8月1日至7日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于8月7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务日程安排
(一)2022年7月15日前,各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二)2022年8月15日前,各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分别报送上报数据光盘,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数据上报清单。9月1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三)2022年9月16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9月23日前,各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分别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9月3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四)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其他事项
(一)各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调整后的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2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考试的地区,相关考试并入下一年度进行。相关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密切关注舆情并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6月23日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
关于2022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内会考办﹝2022﹞2号,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6号)精神,结合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 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范围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26号)中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外驻内蒙古自治区单位人员考评。
中央或外省驻内蒙古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考试和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需中央或外省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向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参加评审。
(三)免试条件。
截至2021年底满55周岁(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其他参评条件人员可免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参评。
二、报名、考试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有关情况。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7月25日。
2、报名方式: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陆内蒙古会计网(http://www.nmgacc.cn)进入“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程序: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如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4、考生报名时须根据工作单位性质正确选择事业类或企业类。此项关系试卷种类,一经填报不得变更。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范围
1、考试时间:2022年9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如因疫情等原因调整考试时间,将通过内蒙古会计网、报名系统和手机短信通知。
2、考试采取笔试开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3小时;考试范围包括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注重考察考生的会计实务工作能力、财务战略与决策支撑能力等。不制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的辅导教材。
(三)准考证打印
考试时间确定后、考前一周内,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一)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正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收费项目的函》(内发改费字〔2009〕1930号)每人400元标准执行。
<!--[if !supportLists]-->(二)<!--[endif]-->缴费方式。
考生在报名系统自助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缴费收据索取按报名系统指引操作。
<!--[if !supportLists]-->(三)<!--[endif]-->报名表留存。
考生报名成功自行打印《报名表》留存备查。
四、合格成绩有效期
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考试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三年,即2022年度考试合格可参加2022-2024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if !supportLists]-->五、<!--[endif]-->其他事项
(一)评审申报事项另行发文通知。
(二)报名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4931460
<!--[if !supportLists]-->(三)<!--[endif]-->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4192251、4192327、4192212
内蒙古自治区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协调,“内蒙古自...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与“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系统有关信息同步对接的通知,
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协调,“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实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信息与“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系统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打印《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将符合高级和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信息同步至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申报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系统自助打印《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信息同步方式有定期自动同步和手工同步两种方式。定期自动同步是自治区财政厅在当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公布后,统一进行自动同步操作;手工同步主要用于处理定期自动同步情形以外的情况,即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继续教育档案查询】中点击【非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申请同步至内蒙古人才库系统】按钮进行同步。同步信息进展情况可以通过【继续教育档案查询】页面“高级评审是否已同步至人才库”查询 。
二、自助打印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证明
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证明直接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使用单位可以扫描证明上的二维码进行核实,也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公众查询】中查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情况,按人社部门要求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
三、其他情况
如有上述未包含的其他情形需要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信息与“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系统同步的,需要联系“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0471-4931460)或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22年6月22日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直属有关单位,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参加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直属有关单位,内蒙古森工集团,有关网络培训机构,广大会计人员: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会〔2022〕11号),为加大“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广大会计人员投身“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事业,财政部会计司联合中国财经报社举办“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本次活动由中国会计报具体承办。有关事项如下:
一、竞赛规则
(一)竞赛时间。
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止。
(二)参赛资格。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参赛。
(三)参赛途径。
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共有三种参赛途径:一是通过财政部会计司门户网站,点击网站底部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栏目进行注册答题。二是通过中国财经报网或手机下载中国会计报APP、中国财经报APP,点击“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栏目进行注册答题。三是通过关注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知识竞赛”进行注册答题。参赛者进行注册答题时,须按照登录界面要求填写本人有效信息。
(四)试题内容。
竞赛试题主要内容为:一是《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系列解读;二是《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三项子规划;三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
(五)试题类型。
竞赛试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每份试题共80道题目,满分为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40道(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20道(每题2分),判断题20道(每题1分)。题目由系统从题库中按照一定权重随机抽取自动生成。
(六)成绩评定。
答题不受时间限制,参赛者在答题过程中可选择暂停模式(点击“保存答案”暂停答题,再次答题时选择“继续答题”即可)。答题完毕后,系统自动评定并即时显示答题成绩。参赛者在选择生成成绩单前可多次答题,生成成绩单时以历史最高答题分数为答题最终成绩。
竞赛针对性设置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奖励。答题成绩在90—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学分。会计人员须以答题成绩单作为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依据。
二、报名链接
(一)财政部会计司链接:http://kjs.mof.gov.cn
(二)中国财经报网链接:http://www.cfen.com.cn
本次竞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财政部会计司。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向活动主办单位沟通反映。联系方式: 中国财经报社 田翠玲 010-63812684、李玉梅 010-63803179
三、内蒙古自治区参赛相关事项
为贯彻财政部文件精神,鼓励全区广大会计人员积极参与本次竞赛活动,财政厅决定对参赛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的会计人员采取奖励学分措施。
(一)奖励学分办法。
对参赛会计人员成绩单显示90—100分的,奖励2022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30学分;80—89分的,奖励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20学分;80分以下不享受奖励学分。
(二)获取成绩与记载学分方式。
竞赛结束后,自治区财政厅从财政部获取内蒙古自治区参赛人员成绩数据与“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会计人员信息比对筛选,生成全区参赛且成绩80分(含)以上人员数据导入系统记载相应学分。
(三)实行继续教育费用减半政策。
自治区财政厅将符合奖励学分的人员信息数据推送给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各机构收到此次奖励学分的会计人员购买课程信息自动识别进行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费减半处理,即15元/人。此政策自启动到2022年12月31日适用,在以后年度补学2022年课程不享受。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奖励学分和学习费用减半兑现。必须在竞赛结束后、财政厅接收到财政部下发的参赛数据之后兑现实施(详见内蒙古会计网后续通知)。
2.填写信息要求。享受奖励学分、费用减半的会计人员参加竞赛时必须填写真实、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参赛信息和继续教育学分抵扣所在地区必须选择内蒙古自治区。
3.对有关培训机构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要及时解答学员相关问题;不得为不符合参赛奖励学分政策的会计人员提供学费补差选购课程通道;2023年1月10日前各网络培训机构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报通过奖励学分享受费用减半方式完成继续教育的学员名单(模板另发)。
4.继续教育档案记载。奖励学分、补差学分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学分银行记载,学分银行累积学分达到60学分的,系统自动记载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档案。
5.拓展参赛途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在财政部通知的参赛途径基础上,在内蒙古会计网、“内蒙古会计”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参赛和答题参考资料链接,助力学员参赛。
6.咨询问题渠道。参赛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向活动主办单位电话咨询;会计人员奖励学分兑现问题联系“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维,联系电话:0471-4931460;使用奖励学分学习费用减半操作问题联系培训机构客服,在所选学习网站首页查询;各盟市财政局及自治区直属有关单位反馈本地区和单位参赛情况联系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联系电话:0471-4192212。
请盟市财政局及自治区直属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竞赛活动,通过各地财政官网和盟市会计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本次竞赛活动。财政厅会计处将本次参赛情况列入评价盟市会计管理工作的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4月30日
巴彦淖尔市考区考生: 现将巴彦淖尔市考区2021年度中级会计专...
巴彦淖尔市关于审核、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考区考生:
现将巴彦淖尔市考区2021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证书审核时间
审核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审核地点
电话
具体地址
临河区财政局
会计股
0478-8761636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帅丰街丰河路临河区财政局办公大楼901室
五原县财政局
会计事务管理股
0478-5235031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新华北路财政局办公大楼303室
磴口县财政局
会计股
0478-4232313
磴口县团结路财政局办公大楼213室
杭锦后旗财政局
绩效管理和监督股室
0478-6660802
杭锦后旗陕坝镇塞上东路政府大院4号楼三楼
乌拉特前旗财政局
会计股
18947347988
乌拉特前旗政府大楼西侧财政局办公大楼(6楼616室)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综合股室
0478-5608542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办公大楼2013室
乌拉特后旗财政局
政府采购和税法股室
0478-4664040
乌拉特后旗财政局办公大楼216室
三、审核要求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毕业证原件、继续教育记录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文件到场审核。(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按要求领取证书)
四、审核通过后证书领取方式
考生资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制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成绩视同无效,证书不予发放!
审核通过后证书领取方式:
方式一:现场领取,审核通过后由审核地旗县财政局通知领取时间。
方式二:邮寄方式(邮费考生自付,考生提供准确收件信息。因考生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证书邮寄出错证书丢失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特此通知。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2年4月22日
市直属有关单位,各旗县财政局,有关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由于疫情原...
巴彦淖尔市关于做好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市直属有关单位,各旗县财政局,有关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由于疫情原因,经研究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19-2021年度网络培训备案服务平台有效期顺延一年至2022年。为配合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方便会计人员信息省际之间调转,2022年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已经开通。
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将2022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通知中提到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没有特别说明时均指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一、培训对象
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培训方式和培训平台
(一)培训方式
包括网络培训和现场培训。各地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严格审批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场培训班。
(二)网络培训平台
华夏会计网、内蒙古继续教育网、东北财经大学、新华会计网、高顿教育继续教育平台、正保会计网校(由中华会计网校更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东奥会计在线。内蒙古会计网首页上有学习入口。
三、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继续教育与信息采集的顺序问题。
2019年4月以来没有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需先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后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已经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可以直接进行继续教育。
(二)考试考核要求
网络培训平台要将全部培训课程设置为考试课程,会计人员完成课程学习后要按照要求进行考试和考核,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方能记载学分。
(三)视同完成的申请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需要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申请,逾期不能办理。
(四)选购课程和学分记载
2022年12月31日24时所有网络培训平台关闭会计人员购买课程,已经购买课程的学员需在90日内完成学习和考试考核;各网络培训平台需要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所有培训数据传输等工作,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所有培训数据传输等工作。
(五)关于培训费用等问题
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延续2019年备案约定标准30元/人次,各网络培训平台务必自律遵守,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恶性竞争;网络培训平台无条件向需要发票的会计人员出具正规发票;会计人员选购网络培训课程后7日之内没有完成学习、考试,有正当理由要求退费的,培训机构应予以退费处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直接联系培训机构。
四、会计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2022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要求请参阅《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212号)等文件,或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五、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地会计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对会计人员反映的网络培训平台问题及时向财政局会计科反馈;各网络培训平台要把好培训质量关,禁止挂学、代学等弄虚作假行为;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要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方便。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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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将于3月10日-29日进行,...
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报名须知,
广大考生:
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将于3月10日-29日进行,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会考办〔2021〕4号(已在内蒙古财政厅门户网站、内蒙古会计网公布)进行网上报名。今年报名与往年有不同之处,具体办法望考生周知:
一、考生应完成的工作
(一)考生报考前必须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个人信息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方可报考。
(二)考生报考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会计人员档案查询】模块核对本人信息,对信息不符或者发生变化的项目必须进行信息变更。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从事会计工作并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如果在外省完成了信息采集,需按照属地原则将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调转至内蒙古方可报名。
(四)会计人员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规定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考试合格人员核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要求至少完成近三年的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五)涉及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变更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3天完成,以免影响报名。内蒙古会计网【办事指南】栏目公布了信息采集、信息变更、跨省调转、继续教育等指南,请尽早阅读。
(六)报名期间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咨询电话繁忙,考生可利用内蒙古会计网自助答疑系统查询相关的问题。
二、报名截止时间提前
(一)网上报名起始时间:2022年3月10日—3月29日;
(二)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14:00。
三、首次报考必须符合报名条件
因中级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往年有个别考生首次报考不符合报考年限,三科全部通过时才符合报名条件。2022年与往年不同,以上情况无法报名,首次报考必须符合报名条件。2021年单科合格的考生不受此变化影响。
四、考生报名选定考区和报名点名称必须选到旗县区
会计人员实行属地管理,考生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应联系“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所在管理地区财政局解决。为便于报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考区名称”和“报名点名称”时要选到旗县区级或者自治区(盟市)直属,考试时统一安排在盟市级考区,旗县区级不设考点、不安排考场。
2022年度考试合格的考生领取证书方式另行通知。
其他中级考务事项仍按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会考办〔2021〕4号)执行。
五、有关咨询电话
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电话拥堵,请各位考生务必正确使用咨询电话。考生咨询按属地管理联系所在旗县区财政局,电话号码从报名系统或内蒙古会计网“联系办事机构”获取。
1、直属考区咨询电话:
系统技术问题0471-4192054;
报名条件等事务性问题0471-4192251、4192327、4192019、4192479。
<!--[if !supportLists]-->2、<!--[endif]-->呼伦贝尔市:0470-8115696、8115615。
<!--[if !supportLists]-->3、<!--[endif]-->兴 安 盟:0482-8234059。
<!--[if !supportLists]-->4、<!--[endif]-->通 辽 市:0475-8252733、8258978。
<!--[if !supportLists]-->5、<!--[endif]-->赤 峰 市:0476-8365726、8265226。
<!--[if !supportLists]-->6、<!--[endif]-->锡林郭勒盟:0479-8224227、8285993。
<!--[if !supportLists]-->7、<!--[endif]-->乌兰察布市:0474-8326259、8326267。
<!--[if !supportLists]-->8、<!--[endif]-->呼和浩特市:0471-4676026、4676317。
<!--[if !supportLists]-->9、<!--[endif]-->包 头 市:0472-5228672、5228681。
<!--[if !supportLists]-->10、<!--[endif]-->鄂尔多斯市:0477-8581657、8581644。
<!--[if !supportLists]-->11、<!--[endif]-->巴彦淖尔市:0478-7807227、7801997。
<!--[if !supportLists]-->12、<!--[endif]-->乌 海 市:0473-2029259。
<!--[if !supportLists]-->13、<!--[endif]-->阿拉善 盟:0483-8332431。
<!--[if !supportLists]-->14、<!--[endif]-->森 工 集团:0470-7422259。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时“全国会计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前应完成的准备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自动从“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调取考生主要报考信息,并自动判断考生是否符合相应的报名条件。
调取的主要信息包括:
(1)学历:调取最高学历信息;(2)会计工作年限:调取后与报名时选择的“符合的报名条件”进行比对。档案中年限为零时:在岗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履历申报】模块中进行维护,非在岗会计人员在【非在岗会计工作履历申报】模块中进行维护。维护完成后,会计工作年限按照履历信息自动计算;(3)单位与岗位信息:调取档案中的实际信息;(4)专业技术资格信息:转系列、高级等报考调取;(5)其他信息:按档案中实际信息调取。
考生报名前应提前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一)考生报考前必须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个人信息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方可报考。
(二)考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会计人员档案查询】模块查看本人信息,信息不符或发生变化的报名前通过【会计人员档案变更】或其他模块变更、完善。确保会计人员档案信息、报名系统调取的信息准确,以免耽误报考。
(三)在外省完成了信息采集,需按照属地原则将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调转至内蒙古方可报名。
(四)报名时需要用本人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并绑定个人微信,考生需要提前完成支付宝本身的实名认证。报名时需要白底证件照,证件照必须由专用工具审核后方能上传。
办理(一)(二)(三)事项,请尽早阅读内蒙古会计网【办事指南】栏目或“内蒙古会计”微信公众号下面【办事指南】菜单下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变更、跨省调转、继续教育等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