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1
来源: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旗县区财政局、会计局,开发区财政局: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在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为更好地贯彻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在我市实施,指导各单位做好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我局决定举办旗县区师资及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分管领导,主管会计、出纳;
2、各旗县区财政局分管领导,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相关人员、师资;
3、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2、存货、固定资产等政府会计准则;
三、培训时间
培训工作部署:7月16日上午
第一期:7月17日--7月19日
第二期:7月24日--7月26日
第三期:7月31日--8月2日
第四期:8月7日--8月9日
四、培训地点
培训工作部署:临河区财政局五楼阶梯教室
业务培训:巴彦淖尔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五、培训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人员认真参加培训,确保规范有序的推进政府会计制度实施;
2、参训人员要提前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培训实行签到制度,培训期间不得请假;
3、旗县区财政局参加培训,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培训人员需提前15分钟进行签到。
联系人:朱红梅
联系电话(传真):0478-7807500
电子邮箱:bskjk123@163.com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