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减税降费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减税降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全面推行清单管理。我市参照自治区公布的目录清单,印发了《巴彦淖尔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5个大类27项,其中涉企收费类的和行政事业性交叉的项目共18项,这些项目主要包括户籍工本费、机动车号牌工本费、土地复垦费、不动产登记费、污水处理费等,已将本市的目录清单和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布在了政府网站和财政门户网站上。结合国家和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调整变动情况,实时更新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规定除目录清单规定的收费项目,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不得强制向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全面落实减税和降费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的调整,2019年,我市进一步规范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
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强制性培训,收费标准按照每天不少于6课时,每人每课时最高不超过10元,并要求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培训前应按照隶属关系到价格主管部门履行收费公示手续,使用财政非税收入票据,收入全额缴入财政。
二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非税〔2018〕1927号)的要求,取消建筑能效测评、节能材料检测费;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按照国家规定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非税其他收入。
三是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等三种不动产登记免征登记费用;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现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将为每件80元收取。
(三)强化收费监督检查。我局严格对市级执收单位开展票据年检工作,重点对收费目录清单中涉及取消项目和清单外收费项目的执收单位,核检汇总、停止项目供票。按市委要求已经联合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成立收费清理改革组,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并对全市范围内收费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设立了违规收费举报电话:0478-7801907和投诉举报邮箱www.imust_cuiyi@163.com。
(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管理。从2010年开始,我市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上线工作,将全市所有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收益收入、专项收入及其它非税收入项目全部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管理,自治区不定期更新系统内的非税收入项目库,我市严格按照自治区录入的项目征缴非税收入,强化项目管理,及时同步各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对于取消的收费项目,及时通过系统取消相关执收单位的项目关联。
二、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情况来看,减税降费工作能够立足财政职能,较好地完成相关工作,但还存在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够平衡的问题,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坚持落实上级各类减税降费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普遍性降费措施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坚决实行非税收费清单制,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清单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确保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是督促各级收费监督检查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对执收单位在目录清单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加查处;对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单位,予以公开通报。
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宣传引导与改革措施同部署、同实施,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准确、全面、深入解读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