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预算(拨款)指标的通知》(内财资环〔2021〕249号)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研究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工作》[2022]12号的文件要求,现下达“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临河区污水管网、泵站、道路更新改造工程。支出功能分类: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资本性支出。
一、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拨付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请将资金绩效情况在收到指标文下达后30日内报市财政局和生态环境局备案。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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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预算(拨款)指标的通知》(内财资环〔2021〕249号)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研究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工作》[2022]12号的文件要求,现下达“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临河区污水管网、泵站、道路更新改造工程。支出功能分类: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资本性支出。
一、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拨付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请将资金绩效情况在收到指标文下达后30日内报市财政局和生态环境局备案。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