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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来源: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建设法治财政。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守信践诺机制

1.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利用覆盖全区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一张网”和全流程电子化优势。实现远程开标和“不见面”开标,支持供应商在线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应标、提交响应文件、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无特殊需求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标书和进行现场开标。目前,政府采购供应商参与电子卖场以及项目招投标,已全部取消审批环节,皆实现全流程电子信息化。取消了投标人现场报名、递交资料、报名费收取等事项,各交易主体只需加入中心主体库,使用CA锁可在任意时间、任意办公地点通过登陆交易业务系统实现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递交电子标书、网上办理中标通知书、网上招标申请、网上预约开评标场地及网上专家抽取预约等各项采购服务

2.对我局制定的政策文件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截止目前,共清理政策措施文件31份,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有5份。经审查,均符合公平竞争的标准和要求,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均不涉及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

3.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清理行动,督促市本级部门对无分歧账款要应还尽还,截至目前,已经偿还3300万元。剩余2822.46万元与企业达成协议分年度偿还和通过资产抵顶的方式进行偿还。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要求依法承接自治区本级下放权责事项,对本部门的行政权责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共梳理出行政权责事项144项,其中:行政处罚135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强制措施1项、强制执行0项、行政许可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2.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巴彦淖尔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巴彦淖尔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定》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摸排梳理我局持有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及时清理不具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人员,核查是否正式在编、在岗。

3.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等保障机制。2022年预算安排市司法局专项经费330万元(其中:司法工作经费50万元、普法宣传经费40万元、仲裁业务经费50万元、提前下达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90万元),根据工作需要,截止目前已拨付市司法局项目经费330万元,为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保障机制等,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认真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市财政局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监督工作细则》,对重要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及一次性支出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了详尽的制度规定,以保证决策机制的科学和完善。

2.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规合法。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由条法税政科对其内容的合法、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通知》的要求,在制定科室完成全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管理流程后,通过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登记备案,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2022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9份、法律意见书37份。

3.对2022年财政普法工作进行细化部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开展普法培训,培训市财政局干部职工及各旗县区财政局相关业务人员。一是特邀请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田晓润教授对新《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下发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视频的通知”,进一步加深了全局对政策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局领导与全体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三是制定了常态化培训考核制度并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了《行政处罚法》考试。四是制定了《2022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到实处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四、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

一是制定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学习周计划并开展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题学习会,全面系统的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传达学习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警示教育案例。四是以交流座谈方式围绕“检视剖析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这一主题,组织召开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题研讨会,结合本次专项行动系统的学习和工作实践进行了交流发言。

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

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现已落实中央救灾资金695万元,其中抗旱救灾资金285万元,洪涝灾害救灾资金410万元。本级安排应急抢险资金100万元。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为推动依法治市的进程,本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原则做好每一项行政工作。无论是作为信访案件的牵头部门还是协办单位,都能够认真调查并及时进行耐心细致解答,努力让当事人满意并息诉罢访。目前暂时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积极发挥财会监督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会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保障依法履行职责。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已结束,目前已进入汇总阶段。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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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01-09 17:23 来源: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建设法治财政。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守信践诺机制

1.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利用覆盖全区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一张网”和全流程电子化优势。实现远程开标和“不见面”开标,支持供应商在线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应标、提交响应文件、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无特殊需求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标书和进行现场开标。目前,政府采购供应商参与电子卖场以及项目招投标,已全部取消审批环节,皆实现全流程电子信息化。取消了投标人现场报名、递交资料、报名费收取等事项,各交易主体只需加入中心主体库,使用CA锁可在任意时间、任意办公地点通过登陆交易业务系统实现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递交电子标书、网上办理中标通知书、网上招标申请、网上预约开评标场地及网上专家抽取预约等各项采购服务

2.对我局制定的政策文件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截止目前,共清理政策措施文件31份,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有5份。经审查,均符合公平竞争的标准和要求,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均不涉及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

3.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清理行动,督促市本级部门对无分歧账款要应还尽还,截至目前,已经偿还3300万元。剩余2822.46万元与企业达成协议分年度偿还和通过资产抵顶的方式进行偿还。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要求依法承接自治区本级下放权责事项,对本部门的行政权责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共梳理出行政权责事项144项,其中:行政处罚135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强制措施1项、强制执行0项、行政许可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2.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巴彦淖尔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巴彦淖尔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定》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摸排梳理我局持有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及时清理不具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人员,核查是否正式在编、在岗。

3.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等保障机制。2022年预算安排市司法局专项经费330万元(其中:司法工作经费50万元、普法宣传经费40万元、仲裁业务经费50万元、提前下达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90万元),根据工作需要,截止目前已拨付市司法局项目经费330万元,为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保障机制等,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认真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市财政局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监督工作细则》,对重要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及一次性支出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了详尽的制度规定,以保证决策机制的科学和完善。

2.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规合法。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由条法税政科对其内容的合法、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的通知》的要求,在制定科室完成全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管理流程后,通过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登记备案,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2022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9份、法律意见书37份。

3.对2022年财政普法工作进行细化部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开展普法培训,培训市财政局干部职工及各旗县区财政局相关业务人员。一是特邀请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田晓润教授对新《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下发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视频的通知”,进一步加深了全局对政策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局领导与全体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三是制定了常态化培训考核制度并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了《行政处罚法》考试。四是制定了《2022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到实处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四、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

一是制定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学习周计划并开展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题学习会,全面系统的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传达学习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警示教育案例。四是以交流座谈方式围绕“检视剖析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这一主题,组织召开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题研讨会,结合本次专项行动系统的学习和工作实践进行了交流发言。

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

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现已落实中央救灾资金695万元,其中抗旱救灾资金285万元,洪涝灾害救灾资金410万元。本级安排应急抢险资金100万元。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为推动依法治市的进程,本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原则做好每一项行政工作。无论是作为信访案件的牵头部门还是协办单位,都能够认真调查并及时进行耐心细致解答,努力让当事人满意并息诉罢访。目前暂时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积极发挥财会监督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会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保障依法履行职责。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已结束,目前已进入汇总阶段。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