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规范和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入管理办法》(内财资【2020】1216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内财资【2019】470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起草了《巴彦淖尔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入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向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请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于4月29日17:00前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花脸稿反馈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08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3948385912@163.com 。无意见也请反馈告知。
联系人:贾晓霞 联系电话:7807511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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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规范和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入管理办法》(内财资【2020】1216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内财资【2019】470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起草了《巴彦淖尔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入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向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请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于4月29日17:00前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花脸稿反馈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08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3948385912@163.com 。无意见也请反馈告知。
联系人:贾晓霞 联系电话:7807511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