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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10 来源:
  

 市依法治市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巴彦淖尔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建设法治财政。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在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括《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巴彦淖尔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巴彦淖尔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摸排梳理我局持有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我局行政执法人员16名,在执法工作过程中要求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杜绝无证执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发挥好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重要作用,印发了《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机关议事规则》等,坚持集体决策、依规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范围,细化程序和相关工作要求,防范风险隐患,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由条法税政科对其内容的合法、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制定科室完成全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管理流程后,通过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登记备案,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等工作,推动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建设,确保程序到位、内容合法、执行有效。2025年,共出具法律意见书48份。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印发了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法律顾问细则。四是制定2025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每月一主题”普法计划,切实将普法责任落实到位。我局对2025年财政普法工作进行细化部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开展普法培训。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邀市委党校政治与法学教研室主任田晓润教授作专题辅导,田晓润教授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理论、实践等多个维度,深入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召开第27期全市财政干部大讲堂,业务知识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联合巴彦淖尔金融监管分局,组织各旗县区财政局、金融监管支局及全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基层工作人员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专题培训;举办政府采购政策专题培训会。举办市本级2026年预算编制培训会,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每季度开展理论知识测试,提高职工干部法治意识和工作能力。市旗两级400多名财政干部积极参加自治区财政厅全区财政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大比武活动。学习法治税政等21个模块,坚持将日常学习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引导督促干部职工每日一练、每月一测,将所学所获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四、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情况

一是我局在履行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过程中,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同时,充分发挥跨部门联合执法及信息共享优势,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公开年度检查计划,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局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二是“涉企行政执法事项”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两张清单清理公布情况。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完成市本级“涉企行政执法事项”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两张清单编制和备案工作,在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进行公示。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为推动依法治市的进程,本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原则做好每一项行政工作。通过走访座谈、民生热线、网络平台等方式,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按时答复受理“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均为100%。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入推进财会监督,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会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等,保障依法履行职责。

七、存在问题

一是送法到基层、普法到全民的广泛性还有待进一步深入。二是普法方式集中在传统方式,缺乏创新。

八、下阶段工作安排

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责任、提升能力、充分履职,不断深化政府法治建设。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立足我局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打造法治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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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6-03-10 09:33 来源:
  

 市依法治市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巴彦淖尔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建设法治财政。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在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括《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巴彦淖尔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巴彦淖尔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摸排梳理我局持有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我局行政执法人员16名,在执法工作过程中要求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杜绝无证执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发挥好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重要作用,印发了《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机关议事规则》等,坚持集体决策、依规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范围,细化程序和相关工作要求,防范风险隐患,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由条法税政科对其内容的合法、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制定科室完成全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管理流程后,通过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登记备案,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等工作,推动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建设,确保程序到位、内容合法、执行有效。2025年,共出具法律意见书48份。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印发了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法律顾问细则。四是制定2025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每月一主题”普法计划,切实将普法责任落实到位。我局对2025年财政普法工作进行细化部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开展普法培训。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邀市委党校政治与法学教研室主任田晓润教授作专题辅导,田晓润教授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理论、实践等多个维度,深入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召开第27期全市财政干部大讲堂,业务知识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联合巴彦淖尔金融监管分局,组织各旗县区财政局、金融监管支局及全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基层工作人员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专题培训;举办政府采购政策专题培训会。举办市本级2026年预算编制培训会,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每季度开展理论知识测试,提高职工干部法治意识和工作能力。市旗两级400多名财政干部积极参加自治区财政厅全区财政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大比武活动。学习法治税政等21个模块,坚持将日常学习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引导督促干部职工每日一练、每月一测,将所学所获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四、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情况

一是我局在履行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过程中,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同时,充分发挥跨部门联合执法及信息共享优势,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公开年度检查计划,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局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二是“涉企行政执法事项”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两张清单清理公布情况。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完成市本级“涉企行政执法事项”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两张清单编制和备案工作,在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进行公示。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为推动依法治市的进程,本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原则做好每一项行政工作。通过走访座谈、民生热线、网络平台等方式,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按时答复受理“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均为100%。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入推进财会监督,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会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等,保障依法履行职责。

七、存在问题

一是送法到基层、普法到全民的广泛性还有待进一步深入。二是普法方式集中在传统方式,缺乏创新。

八、下阶段工作安排

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责任、提升能力、充分履职,不断深化政府法治建设。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立足我局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打造法治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