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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的通报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http://czj.bynr.gov.cn 2026-06-04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各旗县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采购交易行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乱象,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强化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教育效应,筑牢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规底线,现将我市政府采购领域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供应商保证金缴存异常 涉嫌串通投标移送公安案
     在2024年某镇冬季供暖购煤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阶段,三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均将投标保证金存入同一供应商专属虚拟账户,该行为严重违背政府采购虚拟账户专属专用的管理要求,存在明显串通投标情形。后续其中两家供应商变更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保函形式继续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且项目最终完成中标流程。经核查,该项目涉案情形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超出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管辖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门已将该起供应商串通投标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主体刑事责任。
     案例二:多家供应商投标文件由同一人编制 串通投标违法案
     2024年,某镇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公开开展招标工作,完成开标及中标结果公示流程。2026年,在全市政府采购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中查实,本项目两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均由同一人员统一编制,属于政府采购恶意串通投标行为。该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基本原则,扰乱正常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财政部门对两家涉事供应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目前涉案罚款已全部足额上缴非税收入专户。
     案例三: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中标资格违法案
2022年,某县人民医院设备更新改造政府采购项目完成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单方面提交弃标申请。经监管部门核查,该供应商出具的弃标理由不成立,属于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中标项目的违法情形。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背中标供应商履约责任与诚信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监管部门对该中标供应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目前涉案罚款已足额上缴非税收入专户。 
工作要求
    全市各政府采购单位、供应商及相关代理机构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坚守诚信履约底线。各预算单位要规范采购流程、压实主体责任,严把项目招标、履约、验收全流程关口;各市场主体要合规参与采购活动,杜绝串通投标、无故弃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