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3
来源:
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精神,根据《内蒙古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内财科〔2019〕1702号)以及《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函》,现下达你旗县区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万元(项目代码:Z155050000005,政府收入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见附件。
重点项目补助 万元。其中:流动舞台车按照每台50万元标准核定;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按照每个苏木乡镇每年配送6场演出、每场演出补助5000元标准核定;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按现行标准核定。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日内将资金下达用款单位。
请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资金同步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序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