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调研工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调研工作
(二)检查调研对象及范围
1、检查对象为巴彦淖尔市20家一般规模代理记账机构,涉及临河区、杭锦后旗、五原、磴口、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7个旗区。
2、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开展情况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检查调研内容
1、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现状调研
2、对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的检查
3、对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情况的检查
(四)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35万元
二、购买主体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购买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参照竞争性磋商进行。
五、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请于2021年10月13日 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bskjk123@163.com
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
1、授权委托书;
2、报价表;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审计报告关键页>;
5、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图;
8、团队情况、服务方案、服务业绩等相关材料。
六、磋商会议要求
磋商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00整
磋商会议地点:市财政局
其他要求:请供应商按时携带响应文件(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进行胶装)一式两份前来参加磋商会议。
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和参加磋商会议的,购买主体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采购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地址:临河区开源路市政府西
联系人:朱红梅 电 话:0478-7807500
附件: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调研工作的具体内容及工作要求(采购需求)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调研工作的具体内容及工作要求(采购需求)
一、检查调研工作的内容
1、是否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98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审批。
2、本地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的审批方式等情况。
3、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是否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规定。
4、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业务是否符合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
5、执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其他条款和其他会计法规制度情况的检查。
6、代理记账机构是否按时完成向审批机构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表等网上年度报备工作。报备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实、规范、完整。
二、检查调研工作的实施
1、中介机构检查工作人员按照财政局统一要求进行集中培训。
2、2021年10月20日开始实施具体检查工作,中介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开展检查工作,按照规定文本格式和购买主体的要求形成工作底稿,撰写完整的检查调研报告,做到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语言流畅、文字规范。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检查调研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承担法律责任。
3、中介机构检查调研过程中,购买主体将全程参与并监督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抽查中介机构工作底稿。
4、最终出具的完整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必要时通过专家评审认证,专家论证费等由中标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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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调研工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调研工作
(二)检查调研对象及范围
1、检查对象为巴彦淖尔市20家一般规模代理记账机构,涉及临河区、杭锦后旗、五原、磴口、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7个旗区。
2、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开展情况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检查调研内容
1、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现状调研
2、对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的检查
3、对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情况的检查
(四)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35万元
二、购买主体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执业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购买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参照竞争性磋商进行。
五、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请于2021年10月13日 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bskjk123@163.com
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
1、授权委托书;
2、报价表;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审计报告关键页>;
5、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图;
8、团队情况、服务方案、服务业绩等相关材料。
六、磋商会议要求
磋商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00整
磋商会议地点:市财政局
其他要求:请供应商按时携带响应文件(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进行胶装)一式两份前来参加磋商会议。
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和参加磋商会议的,购买主体拒绝接收相关材料并视其为自动放弃。
采购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地址:临河区开源路市政府西
联系人:朱红梅 电 话:0478-7807500
附件: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调研工作的具体内容及工作要求(采购需求)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调研工作的具体内容及工作要求(采购需求)
一、检查调研工作的内容
1、是否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98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审批。
2、本地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的审批方式等情况。
3、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是否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规定。
4、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业务是否符合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
5、执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其他条款和其他会计法规制度情况的检查。
6、代理记账机构是否按时完成向审批机构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表等网上年度报备工作。报备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实、规范、完整。
二、检查调研工作的实施
1、中介机构检查工作人员按照财政局统一要求进行集中培训。
2、2021年10月20日开始实施具体检查工作,中介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开展检查工作,按照规定文本格式和购买主体的要求形成工作底稿,撰写完整的检查调研报告,做到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语言流畅、文字规范。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检查调研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承担法律责任。
3、中介机构检查调研过程中,购买主体将全程参与并监督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抽查中介机构工作底稿。
4、最终出具的完整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必要时通过专家评审认证,专家论证费等由中标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