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1〕1716号)和《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自治区储备库项目资金分配的函》(巴环函〔2022〕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6402万元,其中:水污染防治资金1372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108万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1535万元,环境保护监管资金49万元,自然生态保护资金18万元,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32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
一、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财监〔2019〕1343号)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提前批)分配汇总表
2.2022年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3.2022年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4.2022年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5.2022年自治区环境保护监管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6.2022年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7.2022年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8.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水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申报表
9.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申报表
10.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11.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环境保护监管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12.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13.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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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1〕1716号)和《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自治区储备库项目资金分配的函》(巴环函〔2022〕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6402万元,其中:水污染防治资金1372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108万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1535万元,环境保护监管资金49万元,自然生态保护资金18万元,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32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
一、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财监〔2019〕1343号)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提前批)分配汇总表
2.2022年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3.2022年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4.2022年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5.2022年自治区环境保护监管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6.2022年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7.2022年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资金(提前批)分配表
8.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水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申报表
9.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申报表
10.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11.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环境保护监管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12.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13.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