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文化旅游商品传承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1〕54号)要求,积极配合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组织全市相关文旅企业开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共推荐申报了13个项目。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自治区文化旅游商品传承创新专项资金75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8个文化旅游商品传承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的下达对于提升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商品传承创新水平,重点打造精品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和推动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产业整体发展意义重大。目前,市财政局正会同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争取第一时间直达企业、惠企利民,切实为我市文化旅游业发展做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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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文化旅游商品传承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1〕54号)要求,积极配合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组织全市相关文旅企业开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共推荐申报了13个项目。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自治区文化旅游商品传承创新专项资金75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8个文化旅游商品传承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的下达对于提升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商品传承创新水平,重点打造精品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和推动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产业整体发展意义重大。目前,市财政局正会同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争取第一时间直达企业、惠企利民,切实为我市文化旅游业发展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