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在巴彦淖尔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市本级及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甘其毛都口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支调整情况
(1)水费“收支两条线”改革调整安排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河套灌区管理体制改革部署要求,从8月份起,将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河灌水发中心”)及其灌排管理机构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改革,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支出履行调整预算程序纳入预算管理。为了实现收支平衡,按照相关规定,8-12月份将水费收入从财政专户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916.2万元,拟调整安排预算支出2891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19890.5万元,公用经费安排329.1万元,专项支出安排8696.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引黄滴灌及专项业务等方面。
(2)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根据《预算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超收情况,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用于化解拖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账款,解决历史欠账等问题。
(3)新增一般债券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需要分别进行预算调整。2023年8月,自治区转贷我市2023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5100万元,其中转贷旗县区400万元,市本级留用14700万元。市本级留用部分拟安排用于节水改造建设工程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双河区道路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奶业振兴等方面。
(4)以前年度新增债券资金调整情况
为加快新增债券资金的支付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对以前年度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了梳理,拟将2022年发行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调整至五原县使用。
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批准,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46.71亿元,加上上半年调增的一般债券资金4亿元,调整后总收入为50.71亿元,加上此次调增市本级收入4.9亿元后,总收入最终调整为55.6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相应调整为55.61亿元。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市本级财力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旗县区上划、自治区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解上级和补助旗县区支出六部分构成,经我们对财力构成要素进行比对分析,旗县区上划财力和自治区补助无法准确测算。因此,此次预算调整存在不确定性,待会计年度结束后以及在决算整理期内,据实计算市本级财力,如超调整预算,拟将超出部分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有上下级结算变动和执行中不足部分,拟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到年底,未执行完毕的预算安排资金,拟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支出预算调剂情况。为了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结合市本级年初预算项目执行情况,拟调减年初预算支出29090万元,主要包括年初化解债务专项资金、优质绿色农畜产品品牌推广资金等。同时,根据市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及实际需求,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90万元,拟安排用于落实“三保”政策支出、增加航线补贴和解决公路系统职工工资及社保等支出、节水奖励支出等方面。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年初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0.7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652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01万元以及上年结余收入3310万元。但在执行中由于专项债券对应收入项目正在实施或未达实现收益阶段,项目收益也未能及时入库,同时根据1-11月入库情况和12月预计情况,拟将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89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3563万元。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对债券资金到期本息及发行费实行扣款的办法,上述安排支出已由自治区在执行中扣回,为了实现收支平衡,拟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4061万元,用于支付2020年至2023年专项债券到期的本息及发行费。
2.新增专项债务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8-12月,自治区转贷我市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5.18亿元,其中转贷旗县区12.08亿元,市本级留用3.1亿元,拟安排用于包银高铁建设和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建设。
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批准,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0.78亿元,加上上半年调增的专项债券资金0.28亿元,调整后总收入为1.06亿元,加上此次调整变动市本级收入4.15亿元后,总收入最终调整为5.2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相应调整为5.2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5005万元,在执行中,淖尔公司转让苏布尔嘎公司股权,剔除交易成本及税费后,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61亿元,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安排用于偿还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政府债务、化解国有企业债务及全市欠缴欠发社保资金和职工津补贴等方面。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城投公司、交投公司和绿业公司三个企业经营困难,当年未实现收益,相应调减其预算收支3505万元。
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5005万元,加上此次调整变动市本级收入36.1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最终调整为36.61亿元,支出相应调整为30.3亿元(包括调出资金17.555亿元),剩余资金按照化解进度的要求,用于市本级化解债务支出。
(四)再融资债券转贷调整情况
8-12月,自治区共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49786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82568万元、专项债券15296万元。按照再融资债券的使用要求,拟转贷旗县区441643万元;市本级拟留用56221万元,其中:8647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47574万元用于偿还2023年摸排系统内外拖欠企业账款。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情况。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92万元。根据当前收入入库情况,拟将2023年一般收入预期目标调整为21174万元,较年初拟增加8282万元。本年退回上级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794万元。此次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14846万元,调整为22334万元,较年初财力增加7488万元。
2.支出调整情况。由于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执行情况发生变化将1488.38万元指标退回。
根据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部署以及实际支出需求,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23.54万元。拟安排用于人员支出、节能环保、园林绿化养护、化解债务、消化暂付款等支出。
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4846万元。此次调整后,总支出调整为22334万元,较年初财力增加7488万元。
剩余超收部分752.8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下年预算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情况。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646万元,根据开发区土地出让金收入实际入库情况,拟将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8946万元,超收3300万元。再加上上年结余收入316万元在此次一并调整。调整后总收入为9262万元。
2.支出调整情况。根据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部署以及实际需求,拟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3629万元,主要用于化解债务支出等方面。
拟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1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减少15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减少2万元。
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5646万元。此次调整后,总支出调整为9258万元,结余下年支出4万元,用于安排下年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的支出。
三、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经市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口岸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700万元。根据当前收入入库情况,拟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6263万元,较年初调增156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上划市级财力1059万元,拟调整上划财力1225万元,较年初调增166万元。上级下达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较年初预算减少663万元;自治区清算扣减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374万元;拟上划自治区结算补助收入1236万元;下达固定数额补助收入(税务部门补助经费)2万元;缺口资金拟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6万元解决。
经市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为28238万元。此次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为28420万元,较年初增加182万元,主要用于口岸公安分局业务经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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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在巴彦淖尔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市本级及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甘其毛都口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支调整情况
(1)水费“收支两条线”改革调整安排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河套灌区管理体制改革部署要求,从8月份起,将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河灌水发中心”)及其灌排管理机构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改革,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支出履行调整预算程序纳入预算管理。为了实现收支平衡,按照相关规定,8-12月份将水费收入从财政专户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916.2万元,拟调整安排预算支出2891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19890.5万元,公用经费安排329.1万元,专项支出安排8696.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引黄滴灌及专项业务等方面。
(2)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根据《预算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超收情况,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用于化解拖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账款,解决历史欠账等问题。
(3)新增一般债券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需要分别进行预算调整。2023年8月,自治区转贷我市2023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5100万元,其中转贷旗县区400万元,市本级留用14700万元。市本级留用部分拟安排用于节水改造建设工程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双河区道路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奶业振兴等方面。
(4)以前年度新增债券资金调整情况
为加快新增债券资金的支付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对以前年度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了梳理,拟将2022年发行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调整至五原县使用。
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批准,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46.71亿元,加上上半年调增的一般债券资金4亿元,调整后总收入为50.71亿元,加上此次调增市本级收入4.9亿元后,总收入最终调整为55.6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相应调整为55.61亿元。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市本级财力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旗县区上划、自治区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解上级和补助旗县区支出六部分构成,经我们对财力构成要素进行比对分析,旗县区上划财力和自治区补助无法准确测算。因此,此次预算调整存在不确定性,待会计年度结束后以及在决算整理期内,据实计算市本级财力,如超调整预算,拟将超出部分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有上下级结算变动和执行中不足部分,拟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到年底,未执行完毕的预算安排资金,拟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支出预算调剂情况。为了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结合市本级年初预算项目执行情况,拟调减年初预算支出29090万元,主要包括年初化解债务专项资金、优质绿色农畜产品品牌推广资金等。同时,根据市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及实际需求,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90万元,拟安排用于落实“三保”政策支出、增加航线补贴和解决公路系统职工工资及社保等支出、节水奖励支出等方面。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年初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0.7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652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01万元以及上年结余收入3310万元。但在执行中由于专项债券对应收入项目正在实施或未达实现收益阶段,项目收益也未能及时入库,同时根据1-11月入库情况和12月预计情况,拟将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89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3563万元。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对债券资金到期本息及发行费实行扣款的办法,上述安排支出已由自治区在执行中扣回,为了实现收支平衡,拟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4061万元,用于支付2020年至2023年专项债券到期的本息及发行费。
2.新增专项债务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8-12月,自治区转贷我市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5.18亿元,其中转贷旗县区12.08亿元,市本级留用3.1亿元,拟安排用于包银高铁建设和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建设。
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批准,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0.78亿元,加上上半年调增的专项债券资金0.28亿元,调整后总收入为1.06亿元,加上此次调整变动市本级收入4.15亿元后,总收入最终调整为5.2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相应调整为5.2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5005万元,在执行中,淖尔公司转让苏布尔嘎公司股权,剔除交易成本及税费后,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61亿元,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安排用于偿还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政府债务、化解国有企业债务及全市欠缴欠发社保资金和职工津补贴等方面。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城投公司、交投公司和绿业公司三个企业经营困难,当年未实现收益,相应调减其预算收支3505万元。
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5005万元,加上此次调整变动市本级收入36.1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最终调整为36.61亿元,支出相应调整为30.3亿元(包括调出资金17.555亿元),剩余资金按照化解进度的要求,用于市本级化解债务支出。
(四)再融资债券转贷调整情况
8-12月,自治区共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49786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82568万元、专项债券15296万元。按照再融资债券的使用要求,拟转贷旗县区441643万元;市本级拟留用56221万元,其中:8647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47574万元用于偿还2023年摸排系统内外拖欠企业账款。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情况。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92万元。根据当前收入入库情况,拟将2023年一般收入预期目标调整为21174万元,较年初拟增加8282万元。本年退回上级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794万元。此次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14846万元,调整为22334万元,较年初财力增加7488万元。
2.支出调整情况。由于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执行情况发生变化将1488.38万元指标退回。
根据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部署以及实际支出需求,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23.54万元。拟安排用于人员支出、节能环保、园林绿化养护、化解债务、消化暂付款等支出。
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4846万元。此次调整后,总支出调整为22334万元,较年初财力增加7488万元。
剩余超收部分752.8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下年预算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情况。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646万元,根据开发区土地出让金收入实际入库情况,拟将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8946万元,超收3300万元。再加上上年结余收入316万元在此次一并调整。调整后总收入为9262万元。
2.支出调整情况。根据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部署以及实际需求,拟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3629万元,主要用于化解债务支出等方面。
拟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1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减少15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减少2万元。
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5646万元。此次调整后,总支出调整为9258万元,结余下年支出4万元,用于安排下年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的支出。
三、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经市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口岸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700万元。根据当前收入入库情况,拟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6263万元,较年初调增156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上划市级财力1059万元,拟调整上划财力1225万元,较年初调增166万元。上级下达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较年初预算减少663万元;自治区清算扣减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374万元;拟上划自治区结算补助收入1236万元;下达固定数额补助收入(税务部门补助经费)2万元;缺口资金拟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6万元解决。
经市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为28238万元。此次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为28420万元,较年初增加182万元,主要用于口岸公安分局业务经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