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个工程”、建设“五高五区”中发挥职能作用。同时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财税政策制定、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资本资产管理、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全市财政系统由市财政局和七个旗县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财政局共10个单位组成。市财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科、条法税政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经济贸易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农牧科、社会保障科、金融外经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会计科、绩效管理和监督科、政府采购科、金融协调科、金融风险防控一科、金融风险防控二科、督查考核科等21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2个内设机构。辖直属事业单位7个,其中准处级建制1个: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其余均为科级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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