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佐良、姜永忠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五届会议2022年度提案上提出《关于加强城镇困难群体帮扶救助的提案》(总编〔2022〕第219号)收悉,市财政局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现就涉及财政的“建议财政部门能够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现有的保障对象逐步扩大至更为宽泛的困难群体,有效解决现行救助政策无法覆盖的特殊边缘困难群体因病、因学、因残致贫和返贫问题,使更多的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问题答复如下:
结合我市现有财力状况,并考虑到“特殊边缘困难群体”救助工作的复杂性和资金支出压力大等实际问题,为此,我市在制定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保障标准方面(或落实民生政策过程中),既要尽力而为,适时调整标准加快推进基本公共范围均等化,同时又要量力而行,考虑政策的可持续性和财政承受能力。除国家、自治区统一要求外,一般不出台新的民生支出政策;对达到国家要求标准的民生政策,一般不提标扩面。
但是,为做好我市兜底民生保障工作,按照市委政府关于逐年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的要求,我们将联合民政部门,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财力状况,认真分析测算,逐年提高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残儿童保障标准,逐年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补助水平,使更多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共享改革发展红利。在通过提标扩面增加我市兜底民生资金投入的同时,市财政局将持续密切关注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投向,全力争取上级有关困难群众救助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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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晓翔 联系电话:0478—7801907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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