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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6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6 来源: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八五”普法精神,进一步提升评审专家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规范全市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持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6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及补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核心要求

1学时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培训工作的通知》(内财购函〔2021〕354号)规定,评审专家每年每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及专项培训合计不得少于40学时。

2、监督管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内财购〔2025〕767号)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十三项规定,每个财政年度培训学时未达40学时的专家,将暂停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待补学完成后,方可申请恢复评审资格。

二、2026年度培训安排

为方便专家完成2026年度培训,提供以下两种学习途径,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一是通过“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参加培训,学习完成后系统将自动记录学时,无需专家手动申报。二是通过网络在线教育易采通App进行学习https://ykt.caigou2003.com/#/w/2181学习完成后需手动上传证书进行学时登记登录“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个人账户 → 点击“培训学时”→ 点击右上角“新增”→ 完善信息并上传培训合格证书。

三、以前年度补学安排

根据系统数据筛查,部分专家存在以往年度培训学时未达标情况。即日起,对未达标专家将暂停参加评审活动。请相关专家根据缺失年度,通过指定链接完成补学,补学2023年https://ykt.caigou2003.com/#/w/2177;补学2024年https://ykt.caigou2003.com/#/w/2178;补学2025年https://ykt.caigou2003.com/#/w/2179。

完成对应年度补学并取得合格证明后,请按本通知第二条“途径二”的流程上传证书,同时填写“恢复评审资格申请表”(见附件),备注姓名发送至czzfcg2021@163.com 邮箱,方可申请恢复评审资格。

四、其他事项

请各位专家高度重视年度培训工作,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避免因学时不足影响正常评审工作。

财政局咨询电话:0478-8567988,易采通咨询电话:13811278057。

附件:恢复评审资格申请表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6

专家培训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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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6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题培训的通知

2026-03-16 16:02 来源: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八五”普法精神,进一步提升评审专家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规范全市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持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6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及补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核心要求

1学时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培训工作的通知》(内财购函〔2021〕354号)规定,评审专家每年每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及专项培训合计不得少于40学时。

2、监督管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内财购〔2025〕767号)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十三项规定,每个财政年度培训学时未达40学时的专家,将暂停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待补学完成后,方可申请恢复评审资格。

二、2026年度培训安排

为方便专家完成2026年度培训,提供以下两种学习途径,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一是通过“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参加培训,学习完成后系统将自动记录学时,无需专家手动申报。二是通过网络在线教育易采通App进行学习https://ykt.caigou2003.com/#/w/2181学习完成后需手动上传证书进行学时登记登录“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个人账户 → 点击“培训学时”→ 点击右上角“新增”→ 完善信息并上传培训合格证书。

三、以前年度补学安排

根据系统数据筛查,部分专家存在以往年度培训学时未达标情况。即日起,对未达标专家将暂停参加评审活动。请相关专家根据缺失年度,通过指定链接完成补学,补学2023年https://ykt.caigou2003.com/#/w/2177;补学2024年https://ykt.caigou2003.com/#/w/2178;补学2025年https://ykt.caigou2003.com/#/w/2179。

完成对应年度补学并取得合格证明后,请按本通知第二条“途径二”的流程上传证书,同时填写“恢复评审资格申请表”(见附件),备注姓名发送至czzfcg2021@163.com 邮箱,方可申请恢复评审资格。

四、其他事项

请各位专家高度重视年度培训工作,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避免因学时不足影响正常评审工作。

财政局咨询电话:0478-8567988,易采通咨询电话:13811278057。

附件:恢复评审资格申请表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