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二级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市财政局科级干部职务职级任免备案的批复》(巴组备〔2023〕135号),经研究决定:
杨 慧同志任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原职务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
李 敏同志任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免去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副主任职务。
于 恺同志任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白晓桐同志任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原职务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
王冬梅同志任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综合科科长,原职务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
王 宇同志任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会计业务科科长,原职务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
莎仁高娃同志任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于兢方同志任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副主任,免去综合科科长职务。
崔 义同志任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审核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 宇同志任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支付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增军同志任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原职务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
杨 璐同志任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原职务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
黄海东同志任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振军同志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贾玉荣同志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会计业务科科长职务。
布和、张永、任凤林、高继明、杜桂兰、屈振平6名同志原职务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
任职自2023年5月30日起执行。
中共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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