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二级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市财政局科级干部职务职级调整备案的批复》(巴组备字〔2025〕29号)、市人社局《关于市财政局科级干部备案的批复》(巴人社备〔2025〕11号),经研究决定:
张昕同志任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崔俊娥同志任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和监督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田锦明同志任市财政局农牧科科长,免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科长职务。
张帆同志任市财政局金融协调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原职务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
郝振华任市财政局金融风险防控一科科长,原职务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
李选林任市财政局金融风险防控二科科长,原职务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
李浦欣同志任市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解聘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景阳同志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解聘市财政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银爽同志任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免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璐同志聘任市金融发展和运行监测中心主任,原职务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
窦慧敏同志聘任市金融发展和运行监测中心副主任,原职务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
刘慧同志聘任市金融发展和运行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洋同志聘任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一丁同志转任市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原职务因机构调整自然免除。
免去鲁智兵同志农牧科科长职务。
任职自2025年1月15日起执行。
中共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党组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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