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各旗县区财政局:
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自治区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清理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规定和做法的通知》(内财购函〔2021〕9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清理工作,本级预算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于11月20日前将清理情况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刘景阳
电 话:7807516
邮 箱:czzfcg2021@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清理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规定和做法的通知》(内财购函〔2021〕936号)
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下载网址:http://www.ccgp-neimenggu.gov.cn/2021/11/105389.html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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