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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16 来源: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及过程
  2020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科技领域、教育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32号),要求各盟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方案,结合盟市财政体制、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发展情况等实际,推进相关改革。
  2020年12月,巴彦淖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巴政发〔2020〕20号)和《关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发〔2020〕21号),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文件精神,推动我市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实际,遵循市和旗县区现行相关经费保障政策,我们对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细致梳理,向科技部门以及各旗县区充分征求了意见建议,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于2022年5月起草形成了《巴彦淖尔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市级与旗县区要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将我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划分为“七大类+其他未列事项”等八个方面,其中:“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层级,确认为市或旗县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等,确认为市与旗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和旗县区财政区分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科技领域的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方案》的配套措施
  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方案》提出了5项配套措施: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增强各级财力保障。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预算安排,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科技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四是协同深化相关改革,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五是加快修订完善制度。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系统梳理工作职责,加快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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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2022-12-16 17:11 来源: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及过程
  2020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科技领域、教育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32号),要求各盟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方案,结合盟市财政体制、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发展情况等实际,推进相关改革。
  2020年12月,巴彦淖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巴政发〔2020〕20号)和《关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发〔2020〕21号),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文件精神,推动我市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实际,遵循市和旗县区现行相关经费保障政策,我们对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细致梳理,向科技部门以及各旗县区充分征求了意见建议,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于2022年5月起草形成了《巴彦淖尔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市级与旗县区要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将我市科技领域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划分为“七大类+其他未列事项”等八个方面,其中:“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层级,确认为市或旗县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等,确认为市与旗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和旗县区财政区分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科技领域的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方案》的配套措施
  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方案》提出了5项配套措施: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增强各级财力保障。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预算安排,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科技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四是协同深化相关改革,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五是加快修订完善制度。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系统梳理工作职责,加快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