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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重复缴费等特殊情况退费指南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http://czj.bynr.gov.cn 2024-01-05

一、关于缴费

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自行判断符合条件后进行报名。报名费、考试费必须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考、退费。

二、特殊情况退费

由于报名系统导致的重复缴费等特殊原因,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电话提出申请,同意退费后按照退费流程申请退费。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三、退费流程

1.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提出退费申请。

受理电话:0471-4192479

受理时间:报名期间9:00-12:00,2:30-5:00(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2.准确发送电子邮件。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同意退费后,在报名截止日前以本人电子邮箱发送邮件至:nmgkjxh202207@163.com

邮件主题:考生姓名、联系电话。

邮件正文:申请退费原因,以字符方式列名:考生姓名、收费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卡号。务必准确、正确。

邮件附件: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考试退费使用”字样。复印件扫描后以PDF格式提供。*括号内选择实际报考的级别。

3.退费完成后将回复电子邮件。

   考生注意查询电子邮箱,查询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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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重复缴费等特殊情况退费指南

2024-01-05 16:33 来源:

一、关于缴费

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自行判断符合条件后进行报名。报名费、考试费必须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考、退费。

二、特殊情况退费

由于报名系统导致的重复缴费等特殊原因,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电话提出申请,同意退费后按照退费流程申请退费。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三、退费流程

1.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提出退费申请。

受理电话:0471-4192479

受理时间:报名期间9:00-12:00,2:30-5:00(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2.准确发送电子邮件。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同意退费后,在报名截止日前以本人电子邮箱发送邮件至:nmgkjxh202207@163.com

邮件主题:考生姓名、联系电话。

邮件正文:申请退费原因,以字符方式列名:考生姓名、收费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卡号。务必准确、正确。

邮件附件: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本人签名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考试退费使用”字样。复印件扫描后以PDF格式提供。*括号内选择实际报考的级别。

3.退费完成后将回复电子邮件。

   考生注意查询电子邮箱,查询银行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