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2014]96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2016年5月31日发布),现将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结束日期以及2017年度开始培训日期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现场培训 各盟市现场培训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2.网络培训 2016年继续教育课程购买日期截止到2017年1月10日,已经开通2016年度网络培训课程的会计人员,必须在2017年2月25日之前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二、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日期为2017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