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文件(五)
关于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 2021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24日在巴彦淖尔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局长 田卫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决算情况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91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1.2%,同比增长2.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361.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1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5.8%,同比增长0.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348.3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3.56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3.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101.5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4.27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88.3%,同比增长112.9%。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89.7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1.81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04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4.6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99.7%,同比增长23%。加上滚存结余32.57亿元,收入总计127.2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8.3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1%,同比增长3.9%。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8.84亿元。 (二)市本级(含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财政决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2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2.5%,同比增长59.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101.2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87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2%,同比下降20.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94.1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1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30.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19.3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99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3.3%,同比增长93.6%。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11.8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4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含市级统筹)60.4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93.8%,同比增长14.4%。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4.98亿元,收入总计75.3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9.2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2%,同比增长3.1%。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6.15亿元。 (三)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决算情况 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9.3%,同比下降30.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3.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84.1%,同比下降25.5%。加上上解上级、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6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4亿元。 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6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97.8%,同比下降54.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1.3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6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50.1%,同比下降55.2%,加上债务还本支出,支出总计0.6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67亿元。 (四)落实人代会预算决议情况 1.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超额完成年度化债目标。2020年,全市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2%;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欠款已全部清偿完毕。二是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市扶贫支出4.69亿元,同比增长5.8%。重点支持各类扶贫基地、扶贫产业园建设,推动贫困群众与现代农牧业对接。三是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5.48亿元,同比下降24.7%。重点实施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工程和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修编)项目等。 2.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全市农业农村支出29.83亿元,同比增长7.1%。全力支持 “天赋河套”基地园区、中以防沙治沙生态产业园核心示范区、高标准农田、改盐增草(饲)兴牧、盐碱地改良等重点项目建设。同时,设立“河套灌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农牧业产业和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二是聚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全市科学技术支出1.32亿元,同比增长107.9%。支持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创新驱动人才引领工程、绒山羊种质资源保护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科技项目,带动重点产业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6亿元,同比增长115.7%。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更新设备和提升生产条件,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我市外贸经济稳定发展。支持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特别是对疫情防控中承担保供任务的农畜产品流通企业给予补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93亿元,同比增长85.5%。重点支持乌前旗中滩农场污水管网工程、乌后旗独立工矿区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平台硫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发展。支持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工业绿色化改造项目和机器换人、智能制造示范试点等项目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3.积极争取各类资金。一方面,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我市争取到各类转移支付225.94亿元,重点用于“三保”支出和农田建设、公路养护、污染防治、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重大项目支出。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新增地债。2020年争取到新增债券94.38亿元,其中:专项债券68.89亿元,一般债券25.49亿元。重点支持包银高铁巴彦淖尔段征拆、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园区、中以防沙治沙生态产业园核心示范区等项目。 4.全力做好民生保障。一是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保障。针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建立库款保障机制,开辟资金保障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2020年全市疫情防控支出3.48亿元,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落实常态化防控举措提供了财力保障。二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市教育支出30.15亿元,同比增长4.2%。全市义务教育阶段12万名中小学生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施公办民办幼儿园改扩建项目、中小学厕所改造项目,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资助政策,发放高校奖学金、助学金、临时生活补贴和高校生均定额奖补资金,支持民族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发展。三是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7亿元,同比增长34.8%。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90元,比2019年增加43元;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678元,比2019年增加386元。此外,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争取自治区补助和预算安排等方式,筹集资金23.47亿元,保证了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全市卫生健康支出23.06亿元,同比增长8%。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600元,比2019年增加30元。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比2019年增加5元。四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全面及时掌握旗县 “三保”落实情况,通过监控库款、应急调度资金、提高资金留用比例等方式,确保旗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和保运转”落实到位。五是严格落实好民生补贴政策。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补贴资金24.85亿元,涉及农牧业、社会保障、教育等10个领域76类95项内容,惠及城乡居民345万人次。 5.深化财政改革。一是开展评审工作。对河套学院新校区、“双训”基地等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对司法警察训练基地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完成市中院维修改造项目的评审工作。二是全力推进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试点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执行交易和网上商城各环节协调联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周期、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2020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27.1亿元,实际采购24.59亿元,节约资金2.51亿元。三是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对乌中旗2019年度扶贫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对甘其毛都口岸通关区阔能升级工程、市民政精神病康复福利院新建住院楼项目和市科协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全市扶贫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规范和安全使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受新冠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全市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后劲不足,财政保障能力十分有限、“三保”保障压力增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凸显。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强化收入征管、争取上级补助、盘活财政存量、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8.3%,同比增长26.1%。其中:税收收入21.07亿元,同比增长14.9%,占公共预算收入的74%;非税收入7.42亿元,同比增长74%,占公共预算收入的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15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40.5%,同比下降0.5%(其中: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69.98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69.2%,同比下降4.8%)。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2.2%,同比下降4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9%,同比下降50.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7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8.3%,同比下降74.7%。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8%。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52.5%,同比下降14.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9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47.8%,同比下降35.6%。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7%,同比增长3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25.4%,同比下降34.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同比下降9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22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2%,同比下降93.3%。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50.4%,同比下降67.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47.2%,同比下降23.4%。 (三)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1%,同比增长1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55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34.2%,同比下降15.3%。 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6%,同比下降38.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42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24%,同比增长16.7%。 (四)甘其毛都口岸预算执行情况 甘其毛都口岸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21.5%。 (五)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 1.全力以赴推动经济平稳运行。一是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各级财政部门迎难而上、综合施策,通过合理利用结余资金、加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处置力度等方式,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上半年,全市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任务的49.5%。二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强化争取项目资金也是抓收入的思想,重点围绕民生保障、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大争取力度,切实缓解保重点、保发展资金紧张问题。上半年,全市争取到各类转移支付148.86亿元(其中:分配旗县区109.47亿元,市本级留用及待分配39.39亿元)。同时,争取到新增一般债券额度15.3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积极申报并成功入选2021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获得中央奖补5000万元。全面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努力优化政府采购的营商环境。 2.统筹兼顾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上半年,全市农业农村支出7.02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40%。推动全市67.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轮作试点工作,不断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着力支持农牧业产业提档升级,重点发展向日葵、肉羊等优势特色产业。实施种植业良法推广、畜牧业技术推广等项目,提升农牧业技术支撑水平。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半年,全市扶贫支出0.5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41.3%。主要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等方面。三是助力创新驱动发展。上半年,全市科学技术支出2096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36.8%。重点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及相关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奖励28个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研发;支持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为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撑。四是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上半年,全市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5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42%。重点支持涉外企业发展和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 3.千方百计保障民生支出需求。一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上半年,全市教育支出10.9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40.3%。全市义务教育阶段11.06万名中小学生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落实普通高中和中职资助政策,2.5万名高中生和1.3万名中职学生受益;落实高校奖学金、助学金、普通高校家庭困难学生入学资助等政策,惠及1.32万名大学生。发展学前教育,有效解决公办幼儿园资源不足、城区幼儿园“入园难”等问题。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二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3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47.5%。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35元,达到725元/人·月;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提高341元,达到6019元/人·年。城镇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232元/人·月和8470元/人·年。部分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护理标准分别达到403元/人·月和1047元/人·月。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全市19.51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就业创业。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市卫生健康支出12.48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59.7%。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比去年增加5元。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580元。全市拨付医保基金1.58亿元,用于购置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四是持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上半年,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4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32.6%。重点支持乌梁素海流域试点工程、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水源地环境保护等项目建设。五是强化“三保”监督。督促旗县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严格“三保”预算安排审查,动态监控每月“三保”落实情况,坚决兜住“三保”底线,避免拖欠工资等问题发生。严格落实惠农惠牧奖补政策,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惠牧补贴资金4.93亿元,惠及农牧民117万人次。 4.扎实推进财政改革管理。一是全面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印发了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和结果应用制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增强部门绩效意识和实操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同时,对乌中旗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外经贸发展资金、农机补贴等进行专项检查,涉及资金4.57亿元,实现了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绩效、决算全过程全覆盖跟踪检查。二是做好直达资金监控。严格资金监管,动态跟踪执行情况,确保直达资金快速落实到基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上半年,我市争取到直达资金43.7亿元,已支付21.33亿元,进度为48.8%。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养老保险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不断完善电子化监管,确保采购交易在阳光下运行。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工程,政府采购交易全过程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一网通办”。上半年,执行采购预算5.7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5.5亿元,节约资金2889万元。 三、2021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收入研判,细化任务,压实相关部门责任。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突出征管重点,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充分利用好财税综合信息平台,防范跑冒滴漏。同时,紧盯中央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导向,及时准确掌握上级各类政策、资金和项目信息,加强沟通对接,整合部门力量与优势,共同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二)切实强化财政支出管理 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严把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切实保障“三保”、重点领域支出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惠企利民政策资金兑付,尽快发挥政策作用;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全力推进污染防治项目施工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建立健全民生政策资金动态监控、风险研判、应急兜底储备等长效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金融资本、基层资源共同兴办教育、医疗、养老等事业。 (三)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一是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抓好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等现有化债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不断拓宽化债筹资渠道,积极与内蒙古财信集团、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分类采取针对性缓释风险措施,探索隐性债务利息高变低、周期短变长的渠道和措施,降低我市隐性债务兑付风险。二是切实防范“三保”风险。继续强化对旗县区“三保”和债券还本付息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控,加强旗县区“三保”执行情况及可能存在风险点的研判分析,坚持分级负责、各级联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的原则,牢牢守住不发生旗县级“三保”特别是工资拖延拖欠发放等突发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积极防范社保基金风险。高度关注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督促各旗县区切实落实社保基金缺口分担责任,确保全市社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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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文件(五)
关于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 2021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24日在巴彦淖尔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局长 田卫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决算情况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91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1.2%,同比增长2.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361.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1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5.8%,同比增长0.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348.3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3.56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3.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101.5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4.27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88.3%,同比增长112.9%。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89.7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1.81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04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4.6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99.7%,同比增长23%。加上滚存结余32.57亿元,收入总计127.2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8.3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1%,同比增长3.9%。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8.84亿元。 (二)市本级(含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财政决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2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2.5%,同比增长59.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101.2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87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2%,同比下降20.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94.1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1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30.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19.3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99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3.3%,同比增长93.6%。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11.8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4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含市级统筹)60.4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93.8%,同比增长14.4%。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4.98亿元,收入总计75.3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9.2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2%,同比增长3.1%。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6.15亿元。 (三)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决算情况 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9.3%,同比下降30.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3.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84.1%,同比下降25.5%。加上上解上级、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6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4亿元。 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6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97.8%,同比下降54.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1.3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6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50.1%,同比下降55.2%,加上债务还本支出,支出总计0.6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67亿元。 (四)落实人代会预算决议情况 1.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超额完成年度化债目标。2020年,全市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2%;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欠款已全部清偿完毕。二是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市扶贫支出4.69亿元,同比增长5.8%。重点支持各类扶贫基地、扶贫产业园建设,推动贫困群众与现代农牧业对接。三是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5.48亿元,同比下降24.7%。重点实施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工程和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修编)项目等。 2.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全市农业农村支出29.83亿元,同比增长7.1%。全力支持 “天赋河套”基地园区、中以防沙治沙生态产业园核心示范区、高标准农田、改盐增草(饲)兴牧、盐碱地改良等重点项目建设。同时,设立“河套灌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农牧业产业和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二是聚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全市科学技术支出1.32亿元,同比增长107.9%。支持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创新驱动人才引领工程、绒山羊种质资源保护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科技项目,带动重点产业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6亿元,同比增长115.7%。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更新设备和提升生产条件,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我市外贸经济稳定发展。支持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特别是对疫情防控中承担保供任务的农畜产品流通企业给予补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93亿元,同比增长85.5%。重点支持乌前旗中滩农场污水管网工程、乌后旗独立工矿区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平台硫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发展。支持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工业绿色化改造项目和机器换人、智能制造示范试点等项目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3.积极争取各类资金。一方面,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我市争取到各类转移支付225.94亿元,重点用于“三保”支出和农田建设、公路养护、污染防治、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重大项目支出。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新增地债。2020年争取到新增债券94.38亿元,其中:专项债券68.89亿元,一般债券25.49亿元。重点支持包银高铁巴彦淖尔段征拆、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园区、中以防沙治沙生态产业园核心示范区等项目。 4.全力做好民生保障。一是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保障。针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建立库款保障机制,开辟资金保障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2020年全市疫情防控支出3.48亿元,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落实常态化防控举措提供了财力保障。二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市教育支出30.15亿元,同比增长4.2%。全市义务教育阶段12万名中小学生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施公办民办幼儿园改扩建项目、中小学厕所改造项目,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资助政策,发放高校奖学金、助学金、临时生活补贴和高校生均定额奖补资金,支持民族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发展。三是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7亿元,同比增长34.8%。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90元,比2019年增加43元;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678元,比2019年增加386元。此外,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争取自治区补助和预算安排等方式,筹集资金23.47亿元,保证了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全市卫生健康支出23.06亿元,同比增长8%。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600元,比2019年增加30元。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比2019年增加5元。四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全面及时掌握旗县 “三保”落实情况,通过监控库款、应急调度资金、提高资金留用比例等方式,确保旗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和保运转”落实到位。五是严格落实好民生补贴政策。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补贴资金24.85亿元,涉及农牧业、社会保障、教育等10个领域76类95项内容,惠及城乡居民345万人次。 5.深化财政改革。一是开展评审工作。对河套学院新校区、“双训”基地等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对司法警察训练基地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完成市中院维修改造项目的评审工作。二是全力推进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试点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执行交易和网上商城各环节协调联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周期、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2020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27.1亿元,实际采购24.59亿元,节约资金2.51亿元。三是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对乌中旗2019年度扶贫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对甘其毛都口岸通关区阔能升级工程、市民政精神病康复福利院新建住院楼项目和市科协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全市扶贫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规范和安全使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受新冠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全市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后劲不足,财政保障能力十分有限、“三保”保障压力增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凸显。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强化收入征管、争取上级补助、盘活财政存量、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8.3%,同比增长26.1%。其中:税收收入21.07亿元,同比增长14.9%,占公共预算收入的74%;非税收入7.42亿元,同比增长74%,占公共预算收入的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15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40.5%,同比下降0.5%(其中: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69.98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69.2%,同比下降4.8%)。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2.2%,同比下降4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9%,同比下降50.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7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8.3%,同比下降74.7%。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8%。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52.5%,同比下降14.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9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47.8%,同比下降35.6%。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7%,同比增长3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25.4%,同比下降34.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同比下降9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22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2%,同比下降93.3%。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50.4%,同比下降67.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47.2%,同比下降23.4%。 (三)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1%,同比增长1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55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34.2%,同比下降15.3%。 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6%,同比下降38.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42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24%,同比增长16.7%。 (四)甘其毛都口岸预算执行情况 甘其毛都口岸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21.5%。 (五)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 1.全力以赴推动经济平稳运行。一是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各级财政部门迎难而上、综合施策,通过合理利用结余资金、加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处置力度等方式,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上半年,全市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任务的49.5%。二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强化争取项目资金也是抓收入的思想,重点围绕民生保障、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大争取力度,切实缓解保重点、保发展资金紧张问题。上半年,全市争取到各类转移支付148.86亿元(其中:分配旗县区109.47亿元,市本级留用及待分配39.39亿元)。同时,争取到新增一般债券额度15.3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积极申报并成功入选2021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获得中央奖补5000万元。全面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努力优化政府采购的营商环境。 2.统筹兼顾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上半年,全市农业农村支出7.02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40%。推动全市67.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轮作试点工作,不断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着力支持农牧业产业提档升级,重点发展向日葵、肉羊等优势特色产业。实施种植业良法推广、畜牧业技术推广等项目,提升农牧业技术支撑水平。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半年,全市扶贫支出0.5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41.3%。主要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等方面。三是助力创新驱动发展。上半年,全市科学技术支出2096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36.8%。重点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及相关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奖励28个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研发;支持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为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撑。四是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上半年,全市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5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42%。重点支持涉外企业发展和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 3.千方百计保障民生支出需求。一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上半年,全市教育支出10.9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40.3%。全市义务教育阶段11.06万名中小学生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落实普通高中和中职资助政策,2.5万名高中生和1.3万名中职学生受益;落实高校奖学金、助学金、普通高校家庭困难学生入学资助等政策,惠及1.32万名大学生。发展学前教育,有效解决公办幼儿园资源不足、城区幼儿园“入园难”等问题。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二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3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47.5%。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35元,达到725元/人·月;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提高341元,达到6019元/人·年。城镇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232元/人·月和8470元/人·年。部分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护理标准分别达到403元/人·月和1047元/人·月。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全市19.51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就业创业。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市卫生健康支出12.48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59.7%。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比去年增加5元。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580元。全市拨付医保基金1.58亿元,用于购置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四是持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上半年,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4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32.6%。重点支持乌梁素海流域试点工程、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水源地环境保护等项目建设。五是强化“三保”监督。督促旗县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严格“三保”预算安排审查,动态监控每月“三保”落实情况,坚决兜住“三保”底线,避免拖欠工资等问题发生。严格落实惠农惠牧奖补政策,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惠牧补贴资金4.93亿元,惠及农牧民117万人次。 4.扎实推进财政改革管理。一是全面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印发了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和结果应用制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增强部门绩效意识和实操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同时,对乌中旗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外经贸发展资金、农机补贴等进行专项检查,涉及资金4.57亿元,实现了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绩效、决算全过程全覆盖跟踪检查。二是做好直达资金监控。严格资金监管,动态跟踪执行情况,确保直达资金快速落实到基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上半年,我市争取到直达资金43.7亿元,已支付21.33亿元,进度为48.8%。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养老保险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不断完善电子化监管,确保采购交易在阳光下运行。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工程,政府采购交易全过程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一网通办”。上半年,执行采购预算5.7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5.5亿元,节约资金2889万元。 三、2021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收入研判,细化任务,压实相关部门责任。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突出征管重点,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充分利用好财税综合信息平台,防范跑冒滴漏。同时,紧盯中央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导向,及时准确掌握上级各类政策、资金和项目信息,加强沟通对接,整合部门力量与优势,共同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二)切实强化财政支出管理 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严把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切实保障“三保”、重点领域支出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惠企利民政策资金兑付,尽快发挥政策作用;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全力推进污染防治项目施工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建立健全民生政策资金动态监控、风险研判、应急兜底储备等长效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金融资本、基层资源共同兴办教育、医疗、养老等事业。 (三)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一是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抓好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等现有化债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不断拓宽化债筹资渠道,积极与内蒙古财信集团、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分类采取针对性缓释风险措施,探索隐性债务利息高变低、周期短变长的渠道和措施,降低我市隐性债务兑付风险。二是切实防范“三保”风险。继续强化对旗县区“三保”和债券还本付息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控,加强旗县区“三保”执行情况及可能存在风险点的研判分析,坚持分级负责、各级联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的原则,牢牢守住不发生旗县级“三保”特别是工资拖延拖欠发放等突发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积极防范社保基金风险。高度关注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督促各旗县区切实落实社保基金缺口分担责任,确保全市社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